采购人 |
恩施市中心医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恩施市中心医院2020年度广告投放项目 |
预算价 |
38.5万元 |
联系人 |
尹老师 |
联系方式 |
0718-8238532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航空路234号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内容 |
表现形式 |
备注 |
电视
宣传 |
《硒都新闻》栏目冠名 |
1.栏目正二位6-10秒冠名片头(***由***独家冠名)
2.栏目前、尾各一次15秒恩施市医院形象广告
3.栏目笔记本挂标
4.栏目前、中、尾主持人口播 |
赠送全年策划新闻报道20条(恩施广播电视台安排专人负责甲方的此项工作,并及时回传所报道的新闻) |
23路卫视游字滚动字幕 |
当恩施市医院有重要惠民信息需要发布时,可分节点在23路卫视滚动播出,全年累计播出100天 |
滚动字幕可以全天滚动播出恩施市医院最新便民公告,最新引进了哪些技术或者会有哪些专家来坐诊等重要信息。 |
专题片 |
8分钟医院形象专题片及15秒广告拍摄 |
1.脚本,拍摄;
2.后期制作及电视台频道相应播出;
3.按甲方确认后的成片计算 |
维护期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恩施市中心医院广告投放仅限于恩施州八个县市,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恩施州电视台)是州委州政府唯一的恩施州级电视媒体,媒体信息量丰富、覆盖面广、宣传效果良好、社会影响度和可信度高,能为医疗机构形象进行大量正面宣传,能提高医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医院树立良好的医疗机构形象。故本项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的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特申请对本项目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申请对本项目依法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恩施州电视台) 2、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278号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 |
专家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过集体讨论,一致认为:恩施市中心医院广告投放仅限于恩施州八个县市,恩施州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告有限公司(恩施州电视台)是州委州政府唯一的恩施州级电视媒体,媒体信息量丰富、覆盖面广、宣传效果良好、社会影响度和可信度高,具有唯一性。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规定,因此专家们论证认为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论证专家信息: 1、姓名:熊五洲(恩施市民政局) 2、姓名:马 克(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3、姓名:舒 翼(恩施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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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 38.5万元以下 ,服务期为1年
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该项目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施州大道417号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小区内3栋2单元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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