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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城市东西汊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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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12-10 浏览次数:14 |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YC-202511SZ-021001001 一、招标概况 应城市东西汊湖水生态修复工程(一期)(EPC)于2025年11月16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09日在应城506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12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应城市郎君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洋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中广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信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道设计有限公司 应城市鼎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宇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21402088.86 121674946.18 121539029.05 质量(如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蔡琳 刘相华 侯勇鹏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242182119187 鲁1332018201903964 鄂24216176490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应城市郎君镇人民政府 地址:郎君镇团结路特8号 联系人:张应伟 电话(传真):13986483081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应城市宇洋双创园516 联系人: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8671215433 3.行政监督部门: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应城市蒲阳大道54 号 联系人:温竞翔 电话(传真):0712-3255126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璟晟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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