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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堰市神定河流域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十堰市神定河流域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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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中标信息---中标信息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5-12-8 浏览次数:15 |
|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Y-202511SZ-027001001 一、招标概况 十堰市神定河流域龙洞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11月12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03日在十堰市2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5年12月03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十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荆州市荆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帝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56897666.00 157057704.40 157063565.0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54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张仕鹏 陆芳芳 赵红娟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652019202000971 鄂1422022202305791 川151201520162197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6日至2025年12月08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十堰神定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街办陕西路1号2幢(1-2)-1 联系人:刘荣 电话(传真):0719-801669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昌区中北路兴业银行大厦五楼 联系人:肖政、陈龙、庹毅、龚超 电话(传真):0719-8780616 3.行政监督部门:十堰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政工程管理科)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 82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9-8679661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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