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G351松滋城区至刘家场段改建工程(松滋城区至杨家溶段)施工图设计(HBSZ-2024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8-16 浏览次数:22


G351松滋城区至刘家场段改建工程(松滋城区至杨家溶段)施工图设计(HBSZ-202408GL-005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Z-202408GL-00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51松滋城区至刘家场段改建工程(松滋城区至杨家溶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发改委关于G351松滋城区至刘家场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05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351松滋城区至刘家场段改建工程(松滋城区至杨家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4〕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松滋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松滋城区高成大道与荆松一级路交叉口,向西利用桥孔下穿江南高速(S88岳宜高速),经王家桥镇、斯家场镇于万年桥村下穿焦柳铁路,止于杨家溶村揭家河,顺接G351杨家溶至刘家场段。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23.714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设计,设计变更等后续服务(不含下穿铁路桥)。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5。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及后续服务,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6日 08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1)异议渠道:①招标人: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金松大道西段17号/联系人:刘利/电话:13617256808 /邮政编码:434200②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联系人:黄磊/电话:18086366760/邮政编码:434200(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松滋市金松大道西段17号/联系人:邹昌权/电话:13886586123/邮政编码:434200②综合监管部门:松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裴旭东/电话:0716-6315335/邮政编码:434200③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伟/电 话:0716-6315331/邮政编码:434200。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滋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荆州市松滋市金松大道西段17号
地址:
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邮编:
434200
邮编:
434200
联系人:
刘利
联系人:
覃艺凡
电话:
13617256808
电话:
188729673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8月16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 (公路专业) 设计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单项里程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 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上述人员应附有有效的职称证、社保缴纳资料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它相关证书(如职称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明无效)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无亏损,净利润0

注: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备注: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