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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丰县曲江•坪坝营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8-8 浏览次数:20

湖北省咸丰县曲江•坪坝营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202408QT-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咸丰县曲江•坪坝营和美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项目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和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4.55%自筹资金:55.45%,招标人为咸丰县和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朋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贰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壹元整(¥:235271.00),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坪坝营和美乡村示范片 (包括湾田村、筒车坝村、甲马池村、张家坪村、老岩孔村、坪坝营村六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在曲江镇湾田村,坪坝营镇筒车坝、甲马池、张家坪、老岩孔、坪坝营6个村落。实施片区环境进行整治,盘活沿线闲置资产,改造行政区沿线破损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旅游厕所2座;建设污水处理微循环系统1套并配备10公里污水管网,实施8公里飞线入地,沿线20公里绿化美化,拆除清理公路沿线废旧建筑物25栋;提档升级草莓园,建设农业综合玻璃大棚47座;沿云锦路沿线建设人行步道600米,沿滨水河道建设约1.5公里滨水健身步道,1.2公里地下排水系统;对老岩孔村闲置小学及烟草站进行改造建设创意民宿基地,修建1200平方米休闲健身运动场;对湾田村闲置小学和幼儿园进行改造,建设含研学、餐饮、住宿一体的富硒茶园研学中心2000平方米,多功能展示厅、多媒体会议室(教室)等配套附属设施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文件、工程勘察、测绘、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6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20
  合同估算价:112234675.65元
  2.3其他:1、本项目总投资112234675.6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09834675.65元,工程勘察设计费:2400000.00元。2、计划总工期:66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5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 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承接过一项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三项中任意二项即可。 3.1.3拟派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担任; (2)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员工(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声明函)。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2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 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为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http://www.eszggzy.cn/)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梁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6819057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和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190号1楼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游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18-6890110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朋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45号6楼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梁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681905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8月08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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