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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三峡水库清漂及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道路挡墙坍塌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8-2 浏览次数:28 |
.招标条件 秭归县三峡水库清漂及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道路挡墙坍塌恢复工程初步设计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4]208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争取湖北省三峡水库地质灾害防治2026-2035年项目库专项资金。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秭归县三峡水库清漂及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道路挡墙坍塌恢复工程位于秭归县茅坪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挡土墙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微型桩灌浆工程、锚喷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秭归县三峡水库清漂及船舶废弃物接收码头道路挡墙坍塌恢复工程的设计、施工等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如下: 1)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 2)施工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以及伴随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管理,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资料整理和档案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2.3履约期限: 1)投标人应积极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测量工作,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分期完成工程施工,具体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4质量目标: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 2)施工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 2.5安全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无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设计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施工方)企业主要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包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各一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本单位,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上传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2024年6-8月中任意一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其他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应按照宜水发[2024]3号《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开工前配备齐全并到岗履职(上传承诺书); 3.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2。 3.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02日17时30分至2024年08月07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8日08时30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开标会 7.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8月02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楚元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金缸城新区(楚元集团办公楼) 联 系 人:胡智杰 联系电话:1517181651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归州一街20号 联 系 人:周双云 联系电话:1509091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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