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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7-29 浏览次数:40

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Y-202407GL-01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大冶市交通运输局以冶交(2023)8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冶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冶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点与下曹大道终点相接,沿现状金井路至新铺,下穿现状武九铁路后向西经上罗湾、罗家垅湾、曹垅塘、胡友湾、熊家太、上谢家湾,终点在殷家庄与金株大道和铜都大道平交,路线全长8.6km,全线拟按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设计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60km/h,路基宽度 36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S315大冶市大箕铺至金湖段改建工程(金湖段)勘察设计:包含全线范围内(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绿化、交通工程、其他工程、市政配套设施等。不包含涉及铁路段落。)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BIM建模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等,以及项目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和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等工作。
标段划分:1
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01。其中: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工验收止。
2.3其他: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50%(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的规定》,以经财政评审后的建安费为计费额计取,最高限价为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 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冶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湖北捷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冶市大冶大道53号
地址:
大冶市七里界路金茂大厦B座21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人:
段俊刚
电话:
0714-8715260
电话:
1380723011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7月2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须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建公路工程设计工作。

注: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②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只计1次。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依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注:1、针对以上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信誉声明,针对以上要求2和要求3,投标人需按要求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人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个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工作。

注:1、设计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或②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建设规模、技术指标或人员情况,应提供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2、同一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设计业绩只计1次。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1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

/

/

注: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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