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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路小学出入口交通疏导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7-29 浏览次数:18

【项目概况】

珠海路小学出入口交通疏导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577-202401-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7-2024-00127

3、项目名称:珠海路小学出入口交通疏导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2.75(万元)

6、最高限价:82.7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珠海路小学出入口交通疏导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珠海路小学出入口道路、交通、管线、照明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4.1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4.2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6.6.1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①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②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 人(②中五大员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与①中人员不可相互兼任),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③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原件截图。
6.6.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同一城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6.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6.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磋商。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制做进响应文件中(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9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东山大厦

联系方式:15335725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浩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187722808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真

电   话:1877228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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