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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新塘乡黄连种苗繁育及林下种植项目(第一年种植期) 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恩施州 更新时间:2024-7-26 浏览次数:18 |
项目概况: 恩施市新塘乡黄连种苗繁育及林下种植项目(第一年种植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ES-HD-24060 2.项目名称:恩施市新塘乡黄连种苗繁育及林下种植项目(第一年种植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3.7650万元 5.最高限价:603.7650万元 6.采购需求:恩施市新塘乡黄连种苗繁育及林下种植项目(第一年种植期),建设总规模为450.0亩(黄连种苗繁育150.0亩、黄连林下种植300.0亩)。(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7日至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单位名称材料到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网络获取:发送一套PDF格式资料到:2968816652@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电话及电子邮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的时间为准。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硒都网 6.2询问和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或负责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①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Ⅰ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 告期限届满之日; Ⅱ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Ⅲ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②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Ⅰ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Ⅱ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Ⅲ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Ⅳ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Ⅴ提出质疑的日期; Ⅵ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Ⅶ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 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③不予受理的情形: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采购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金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坝还建小区7幢 联系方式:13597811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硒谷路益众新悦广场三楼。 联系方式:139718845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59781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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