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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振华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货物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24-7-25 浏览次数:3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CG-2024-038 2.项目名称:远安县振华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远安县振华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总共分粮油类、鲜猪肉类、鲜牛羊肉类、家禽水产类、蔬菜水果类、干货调料类(含蛋类)、鲜面条面皮类、豆制品类、其他类、用品类十个包进行采购。类别如下表:
包号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注:每个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最多可同时参与3个包的投标,所投每个包必须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并分别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同时参与3个以上标包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采取招一次管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供货服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包一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2)本项目包二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②投标人需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2024年的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包三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②投标人需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2024年的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包四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②投标人需具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2024年的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包五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6)本项目包六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7)本项目包七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8)本项目包八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9)本项目包九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纳入“多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地区,提供的营业执照的“许可项目”包括相关范围也予认可) (10)本项目包十特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发放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0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方式:现场免费领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0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远安县振华小学艺华楼二楼会议室 3.逾期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远安县振华小学艺华楼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远安县振华小学艺华楼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远安县人民政府网、远安教育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振华小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城南一路 联系方式:18771766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216 联系方式:1599423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望贝琴 电 话:15994230027 招标人:远安县振华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纵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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