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工程招标 | 服务招标 | 货物招标 | 政府采购 | 项目信息 | 中标信息 | 历史数据查询
搜索:                      点击此处跳转至内容搜索
工程: 绿化 园林 景观 装饰 装修 消防 弱电 智能 安防 系统集成 监控 公路 市政 地基 基础 桩基 网架 钢结构 亮化 照明 体育场地 电力 送变电 供配电 防水 水利 幕墙 高速公路 净化 保温 土地 服务: 设计 勘察 监理 规划 造价 审计 印刷 保险 检测 策划 物业 评估 测绘 货物: 电梯 中央空调 电缆 阀门 管材 服装 LED 显示屏 家具 厨具 标识标牌 路灯 变压器 锅炉 图书 医疗器械 医疗设备 仪器 发电机 音响 起重机 饮水安全 护栏 石材 软件 体育器材 环卫 门窗 窗帘 医院 实验室 污水 水处理
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和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养护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武汉市  更新时间:2024-7-12 浏览次数:30

一、招标条件

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22】240号文件和宜昌市交通运输局以宜市交发【 2022 】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7-420500-04-01-673864;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4】129号文件和兴山县交通运输局以兴交计【2024】2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3-420526-04-01-280273,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根据兴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4】5号文,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和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打捆招标。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和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养护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起于兴山县城东南侧寒溪口,与原G209 平交,往东在两叉口下穿宜兴铁路,经张家河、水磨溪、韩家岭,止于黄粮镇界牌垭,顺接G347。路线全长17.365km,设置桥梁262.2m/4座,涵洞53 道。公路等级:二级公路。

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店子埋村响水河与347国道相接终点位于界牌埋村白庙与252省道相接 ,全长约11.164公里,是店子坪村通往兴 山县城 和黄粮集镇的重要通道。采用设计速度 15Km/h的基础级公路。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和交工验收后养护工作。

3、计划工期:包括建设期和养护基准期。G347兴山县古夫至界牌垭公路工程建设期720日历天;兴山县响水河至白庙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期 180日历天;自每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算。养护基准期为5年,自每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四、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2 日至2024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或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大厅组织开标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九、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体

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4年 7月 12日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0号

联系人:双靖宇

电话: 0717-2581068

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5号三江至禧一号写字楼16楼

联系人:刘霞、陈思琦

电话:0717-6855788 、13487294402、18507201880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

1. 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清晰原件彩色扫描件)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2022年和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上传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本年度新成立公司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新建或改扩建)且单项合同额为2亿元及以上的业绩。

备注:(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所提供相关证明的截图需能反映出上述评审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公路等级和单项合同额要求,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 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投标人近三年( 自2021年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单 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湖北省2022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 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 级。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   信息平台”中被列入重 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不得参加投标。(开标 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 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 询,做好记录,由评标   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进行评审。)

 5、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   在湖北省及宜昌市交通 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 止进入湖北省及宜昌市 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 处于有效期内;

6、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w ww.creditc hina.gov.c n/)中被列为严重失   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 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 标的。

 7、投标人未 存在被限制投标的其他   情况。 (至本合同段 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 处罚期满的除外)

备 注:1、第1、5、6 、7项投标人上传加盖 公章的承诺函原件彩色 扫描件,格式自拟; 2、第2-4项上传投   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中国裁判文 书网(http:// wenshu.cou rt.gov.cn)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站 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 等级评定截图并加盖公   章;信用中国、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 标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查 询网站信息截图并加盖 公章备查。尚无信用评价的企业,如为新注册公司,没有项目参与评级,则默认为A级,需提供相关说明及承诺函。如有项目而不参与信用评价,则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一级及以上建 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 业为公路工程,证书上 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 该投标单位; 2、具 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上传建 造师注册证书清晰原件 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清晰原件 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 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 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近 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 的社保证明。(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 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能反应上述审核内容的证明材   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总工

1

1、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 业); 2、具备交通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上传职称证清晰 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晰 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 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 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   提供在投标单位缴 纳近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 站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加盖社保 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等能   反应上述审核内容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安全生产工程师

1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上传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清   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 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 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在投标单位 缴纳近6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 网站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加盖社 保主管部门印章的证明 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等 能反应上述审核内容的   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 可)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表格及下注说明的要求在其投标文件中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

 
 网站首页 | 会员类别 | 入网流程 | 汇款方式 | 版权声明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湖北运营中心: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号 湖北运营中心咨询电话:(免长途费) 13487217149(手机微信同号)
业务咨询QQ:43474817   Email:hbzbw2007@163.com
湖北招标信息网版权所有。未经本站允许,不得擅自转贴或复制本站信息
经营许可证:豫B2-20240954 豫ICP备09025071号-3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8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