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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古夫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宜昌市 更新时间:2018-11-16 浏览次数:11 |
1. 招标条件 项目兴山县古夫镇城市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筑堤造地长约800米,面积约10000平方米,新建污水管网约4000米,雨水管1280米,配套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文件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万元。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副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3.8信誉要求:1.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2. 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各投标单位签字确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和投标单位盖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在建工程,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且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违反相关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6日8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距投标截止时间近3个月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社保机构和投标单位盖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 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司法局6楼 联 系 人:万波 电 话:138726489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卢炫政 电 话:13260569275 传 真:0717-78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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