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乡镇公路防护工程财产综合保险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张湾区乡镇公路防护工程财产综合保险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YGPC03038
1.2、项目名称:张湾区乡镇公路防护工程财产综合保险服务采购
1.3、预算金额:80万元(本预算价为最高限价)
1.4、保险期限:1年
1.5、保险对象及范围:十堰市张湾区列养乡道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面、路基(含路基挡土墙、上下边坡及排水沟)、桥梁、隧道、涵洞、防护工程等,合计长度300公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或分支机构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有财产损失险保险类业务销售资格;
2.3、供应商须公司的注册地或分支机构在十堰市,能提供本地化便捷服务;
2.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5、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颁发的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技术服务人员不低于5人,能对本项目提供本地化、全过程服务团队;
2.6、供应商在近两年内(2016年6月至今)应承保过至少一个公路财产综合险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加盖公章的保单副本(或抄件));
2.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8、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后,查询期间向前推算三年,以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为准,查询对象为供应商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9、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18年7月16 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5:00时 ~18:00时,节假日正常休息)。
3.2、获取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分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
3.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的原件和全套加盖公章复印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资料合格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
4.2、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当日08:30时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张湾区交通运输局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11420303420142996A
联 系 人:吴科 联系电话:13349792665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安兵 联系电话:0719-8689856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3号华府名邸7-703室
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19-8125023